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
面向高效光伏组件的N型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
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)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,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,现将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面向高效光伏组件的N型产品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。
一、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
-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:纸质报告书存放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办公室,欢迎前来查阅。地址如下:建设单位地址: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市金山镇侏罗纪大街1号(禄丰产业园区金山新材料片区);
- 环评单位地址: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(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)。
-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dDmjjc3xzBluKf1xe8PUZg?pwd=c8au 提取码:c8au
二、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、单位及专家和社会团体的意见,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。
三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《公众意见表》见附件,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
四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公众可自行通过网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,填写后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,也可发送至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相关联系人邮箱或传真。建设单位、环评单位联系方式如下:
1、建设单位
- 建设单位: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
- 联系地址:禄丰市金山镇官洼
- 邮政编码:651299
- 联系人:孟开丽
- 电话/传真:15288541510
- 电子邮箱:448044379@qq.com
2、环评单位
-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:云南湖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- 联系地址: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166号
- 联 系 人:龚琪
- 电话/传真:13708430476
- 电子邮箱:670059400@qq.com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为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30日,共10个工作日。
楚雄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