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)中的相关规定,我单位应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。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概况及规模
项目名称:西咸隆基乐叶BC2.0高效电池技改项目
建设单位:隆基乐叶光伏科技(西咸新区)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陕西省西咸西区泾河新城范围内,原点大道以南、泾干二街以北、原点西二路以东、包茂高速以西。
建设规模及内容:项目计划总投资235744.42万元,项目建筑面积20.5万平方米(原租赁厂房)。通过对原有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,同时新增高效节能生产设备、辅助生产设备和智能制造相关软件系统,并对车间进行装修设计及施工等,项目建成后将实现高效BC 电池技术升级和数字化能力提升。
二、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隆基乐叶光伏科技(西咸新区)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干二街215号
联 系 人:宣工
电 话:15388684523
三、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
环评单位: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
通讯地址:西安市浐灞国际港兴泰七街168号
联 系 人:韩工
电 话:029-81713026
电子邮箱:412431509@qq.com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,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(注: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规定,涉及征地拆迁、财产、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)。网络链接:
https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
五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,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,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馈。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(由邮戳日期为准)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,您在提交意见时,请注明提交日期、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根据需要反馈,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(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)。